2026 年,花IN台北將鏡頭交到您的手上,邀您走進城市的花朵縫隙,捕捉種種的花意瞬間!
不只是盛開的花,更是光影、氣息與生活交會的時刻
「花意綠境 攝影比賽」,用你的視角,重新定義台北的花與綠。
前往報名 ➡️ ➡️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i3h6o6kg36mpwz9jxz
參賽者將拍攝作品上傳至「獎金獵人」專屬活動頁面,即可完成報名!
比賽將邀請三位專業評審進行公正評選,選出優勝作品。
比賽另設有「人氣獎」,人氣獎候選作品將由主辦單位與評審精選出10件作品,
公告於「公園新花漾」FB粉絲團讓民眾進行按讚票選。
得獎作品將獲得深入介紹一則,可於花IN台北社群曝光,
不限年齡與國籍,皆可參加
僅限個人報名,禁止組隊報名
徵件日期:
2026/2/5(四)- 2026/4/8(三)23:59
/
人氣獎候選名單公佈:
(將公佈於 公園新花漾FB )
2026/5/1(五)
人氣獎民眾投票日期:
2026/5/1(五)- 2026/5/31(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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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獎項得獎公佈日期:
2026/4/21(二)
人氣獎得獎公布日期:
2026/6/1(一)
參賽作品須拍攝於指定花季及地點(竹子湖繡球花季、大佳河濱公園、士林官邸菊展不在此次比賽內)
(以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4 月 8 日前開展之花季為限,詳細開展資訊也歡迎至花IN台北官方網站查看)


黃天仁 老師
簡介:
• HARPER’S BAZAAR 雜誌國際中文版 攝影主編
• 浪琴錶 林志玲國際代言攝影師
•「康熙來了」等...節目指定專業攝影師
• Tiinlab ─ 周杰倫形象廣告攝影師
• Hajiwon‘s Secret ─ 河智苑寫真集攝影師
• 現任台灣實踐大學時尚攝影講師

林建民 Olddo 老師
簡介:
職業攝影師、攝影教學工作者。從事攝影創作與教學已超過二十年,以「按下快門的瞬間,是技術表現的瞬間」為理念,致力於推廣紮實的攝影技術與美感養成。
曾為:金門酒廠 攝影比賽評審,Olympus 攝影大賽 2016-2024年 評審,以及參與過 靜宜大學之美 攝影比賽、彩攝龍井之美 攝影比賽
台北中正區古蹟之美 攝影比賽等….評審經歷。

Shirley 雪莉老師 (翁富美)
簡介:
2021年榮獲Siena 錫耶納國際攝影獎自然之美首獎, 成為2015 - 2022 八年來第一個登上Siena Wikipedia 維基百科並被永久收錄的台灣人。
。2021-2023 被聘為Hong Kong PPI 榮譽顧問 (Professional Photographers International)。專業攝影教學九年,學生遍及台灣各大企業菁英,為Canon Taiwan多台相機的合作代言人。
| 評分項目 |
主題呈現 |
構圖與視覺美感 |
創意與獨特性 |
技術表現 |
|---|---|---|---|---|
| 冠亞季軍與 佳作評分標準 |
40%(作品是否清楚呈現此次主題的概念) |
25%(畫面構圖、色彩、線條等運用是否加分) |
20%(拍攝手法獨特且使人有記憶點) |
15%(清晰度、曝光、對焦等基本攝影技術是否良好) |
| 評分項目 |
構圖與視覺美感 |
創意與獨特性 |
技術表現 |
|---|---|---|---|
|
人氣獎初選標準 |
35%(畫面構圖、色彩、線條等運用) |
35%(拍攝手法獨特且使人有記憶點) |
30%(清晰度、曝光、對焦等基本攝影技術是否良好) |
冠軍x1( 獎金NT$60,000 + 獎狀一張 )
亞軍x1( 獎金NT$40,000 + 獎狀一張 )
季軍x1( 獎金NT$20,000 + 獎狀一張 )
佳作x6( 獎金NT$5,000 + 獎狀一張 )
社群人氣獎x1( 獎金NT$1,000 + 獎狀一張 )
1.參賽者不限定攝影設備,可使用相機、手機、平板之設備拍攝。但作品須為數位檔案,禁止使用Ai進行算圖,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
2.參賽作品若以空拍形式拍攝,必須確保符合當地空拍拍攝標準法規或指引(以該作品當年度之法規或指引為準),並必須保留該張作品拍攝時的衛星定位資料,若主辦單位要求出示該作品衛星定位資料而無法提供時,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3.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有權取消其資格。
4. 參賽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公開發表者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投稿過至線上販售之圖庫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公開發表者。但發表於社群媒體、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則不在此限。
5.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色彩加深(burning)、色彩加亮(dodging)、或色彩校正(color correction)等修改,適度裁切亦在可接受範圍。若查核原始作品時經查覺作品過度使用上述手法修正作品,則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6.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擔保未違反與任何第三人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個人或實體之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如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等,且未有任何第三人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任何法令之情事。
7.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挑釁、毀謗、情色、暴力、種族歧視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8.參賽作品須充分傳達此次比賽之主題。偽造或誤導照片內容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9.主辦單位不接受含有任何註記以及浮水印的參賽作品。
10.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11.完成報名即視為認同並接受本大賽規範之各項規定。違反本規範任何規定者,不列入評審,且主辦單位保留將作品下架的權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具領之獎狀、獎金及獎品;參賽作品如涉著作權或其他任何侵權、違法之行為,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12.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13.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14.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15.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6.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17.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8.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
19.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期限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20.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21.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22.獎項以公告為主,不得要求更換或改其它獎項。
23.得獎者應於收到得獎通知後十四個工作日內,依主辦單位指示完成並繳回相關文件,並保證其參賽作品為本人原創拍攝,且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未侵害任何第三人權利;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單位得基於競賽及相關宣傳推廣之目的,永久且無償方式使用該參賽作品,包含重製、公開展示、刊登、宣傳及衍生利用,並得於合理範圍內標示作者姓名,如得獎者未於指定期限內完成文件繳交、違反相關規定或因資料錯誤致無法聯繫,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另行遞補其他符合資格之參賽者。
24.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灣本島及臺灣離島地區,主辦單位負責一般運費寄送之費用,若得獎者額外要求寄送的保險費用,則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如須寄送,所產生之運費和運費保險則須由得獎者人自理。所有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主辦單位過失造成之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5.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須求,酌增獎項名額,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以從缺或減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凡經評審入圍與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6.本次比賽之參賽者,皆於決定參賽時,同意對於任何因參加本次競賽及競賽相關活動,及因接受、使用、誤用、或持有競賽所得獎勵,而衍生之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均同意釋出、放棄、豁免主辦單位與其合作夥伴、附屬單位、子公司、廣告代理商、代理人、及其員工、經理人、董事和代表人所負之責任,並使之不因任何權利主張、損失與傷害而受有任何損害。 主辦單位不為以下情形承擔責任:任何人為操作或檔案傳送時造成的錯誤、疏漏、干擾、資料刪除或遺失、瑕疵或延遲;線路故障;參賽作品或報名資料遭竊、遭毀損或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或者報名資料遭竄改。主辦單位也不對任何電話網路或線路、電腦網路系統、伺服器與提供商、電腦設備及軟體的問題或技術故障情形負責,且不因任何因網路或網站技術或連線、人為操作失誤,或以上多個因素綜合而導致之電子郵件訊息延遲收發狀況負責,包括因參與本競賽所受、上傳或下載本競賽相關文件所生或與之有關而對參賽者本人與相關人之電腦配備所造成之損害。
27.主辦單位保留隨時對本攝影比賽之內容進行調整、變更、延期、中止或取消之完整權利,並得視實際需要修改比賽辦法、獎項內容、活動時程或相關規範,無需事前通知參賽者,所有變更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參賽者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異議、索賠、補償或主張任何權利,參賽者一經投稿,即視同同意並接受上述所有條款之拘束。